家庭幫傭
1.家中有年齡3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者。
2.家中同一戶籍內有75歲以上與6歲以下之老幼,並具有下列之基本資格條件,且依下列之計點方式累計點數≧16點者。
3.在台外籍人士,符合下列資格者,得專案申請聘僱外籍幫傭。
外資金額新台幣一億元以上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士;或外資金額
新台幣二億元以上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士。
上年度營業額新台幣五億元以上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士;或上年
度營業額新台幣十億元以上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士。
上年度在我國繳納綜所稅之薪資所得達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上;或當年度月薪達新台幣二十五萬元之公司、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士。